无锡购房参保人员落户详情:
办理地点: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经县级机关核准后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所有权住宅的权属证明;
3、在本市的社保参缴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的,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市区:82222133、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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