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不能用医保是因为部分产检项目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产检的项目有一部分是国家免费的,比如孕早期抽血化验之中的乙肝表面抗原、艾滋病、梅毒抗体。
除此之外,都不是免费的,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是不能用医保的。如果是除了基本的医保,自己有办理的生育险,或者是单位有给职工办理了生育险产检是可以报销的。
医保报销的范围有以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综上所述,孕妇怀孕属于一种正常的情况,并不属于疾病,所以医保是不参与报销的,一般孕检主要是有生育保险的情况,才会参与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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