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为实施了违反行律规范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Copyright © 2019- rt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