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和审批
1、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协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
第六条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第七条课题的经费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第成果的鉴定
1、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第九条成果的奖励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具体见“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为确保我校教育科研的质量和实效,尽快实现教育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突出以吴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校科研领导的“主导”地位发挥科研室的“枢纽”职能,大力促进科研组织机构上下协调,层层负责,事事落实。
2、科研室接受上级科研所、规划办布置的任务,制定年度或学期的'科研工作计划,向各课题组下达任务。
3、各课题组接受下达的任务后,要及时完善本组的组织机构,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科研活动,制定自己的《实验方案》;在运行中,要及时把进展情况反馈给科研室,并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积累科研资料。
4、每个科研组是一个常规的课题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选题立项,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按程序研究相应课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5、科研室要做好科研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材料存档。
6、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教师的积极性,科研室要做好评比、表彰工作。
7、完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运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 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 结余经费
第十条 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 4000 3500
省级 3500 2500 20xx
市级 20xx 1000 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 奖励标准(元/万字) 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 200 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 150 20xx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为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科学化、常规化、规范化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现实条件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实践主体是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是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学习、实践与思考活动。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第四条学校管理者与一线教师都要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使边研究边工作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第二章教育科研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科室主任、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领导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市、区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教科室应遵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并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教科室主要任务是依据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决策,动员和组织我校教职工进行教育科研,提供有关信息供领导作决策咨询,承担市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协助本校各部门开展常规研究和课题研究,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考评,对本校的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及校内各子课题研究进行管理。
第五条教科室职责
1、管理与协调
(1)规划管理。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确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点目标与重点研究课题;每学期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确定本学期的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反馈。
(2)制度管理。制订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规范我校各项教育科研工作行为,并负责执行。
(3)课题管理。发动、组织、管理与指导学校教师的课题研究。负责对市、区、校三级课题实施全过程管理,共五个内容,即课题的申报与确立、课题的实施与检查、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评价、课题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4)成果管理。做好对学校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资料管理。加强科研情报资料建设,定期做好课题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6)协调落实。对各部门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学校各项科研工作,发挥上级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联系的纽带作用。
2、培训与服务
(1)组织学校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转变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观念。
(2)举办教育科研专题讲座,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和方法。
(3)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尝试和运用教育科研的理论和方法。
(4)举行课题开题、课题论证、课题成果鉴定等课题报告和展示会,帮助教师提炼、总结、修改和完善课题计划和课题研究成果。
(5)定期编辑学校“教育科研情报”、“教育科研论文集”等,及时反映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校内外教育科研课题进展情况,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第六条成立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小组。根据学校教育科研重点课题的立项,组织专人对课题进行研究,确保任务到人,职责明确。
第三章工作研究管理
第一条研究的内容
研究的内容是与我校教育教学有关的课题研究问题,并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规范实施,以保证其成功。
第二条研究的方法
倡导以“行动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在“行动研究”的各阶段,可采用案例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等教育科研方法。
第三条研究的程序
第一,根据教师或部门的实际情况或实践提出问题;
第二,围绕问题进行提出科学假设,形成研究计划;
第三,实施研究,及时进行反思或总结;
第四,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创造性的认识与经验。
所有研究活动均被列入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条例之中,并通过常规管理保证其落实。
第四章课题研究管理
第一条教育科研课题的确立
实际工作中的重要关键问题,依据迫切性和可行性原则,经过筛选后,经历前期研究制订研究方案、申请立项、论证和批准等程序,确立为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流程
1、根据校课题规划,各部门和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教育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2、我校科研课题管理流程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课题的前期管理:课题的申报、审批。
课题的中期管理:课题的检查、中期指导与论证,课题的维持与撤消。
课题的后期管理: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价、推广应用及其奖励。
第三条课题立项制度
课题应通过申请立项和论证、批准程序,分市级、和校级等二个级别。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与批准手续按市教科室颁布的管理办法办理。
(一)课题立项的基本原则
1、价值性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针对本职工作的实际问题,对推进教育工作和教学质量有实效,以有迫切需要或对教育实践有很强指导意义为判断标准。
2、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者,特别是课题负责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且在研究时间与精力上能予以保证,研究的环境、物质条件也都具备。
3、先进性原则。坚持“三个面向”,符合时代精神,体现教育现代化实质。
4、科学性原则。课题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的明确,理论科学合理,事实真实充分,有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5、创新性原则。课题反映新的内容,反映新的视角,应用新的研究方法,是没有做过或做过却未能解决的问题。
(二)确立课题研究方向
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所要了解或解决的问题。找到研究的题目之后,需要对课题作进一步的论证。
2、确定研究中心,一次研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应该只有一个,其他的问题都是围绕这一中心来展开的,是解决中心问题所必要的铺垫。
3、提出研究假设,根据事先的观察或经验,或通过在其他领域,其他方面的知识,对被研究对象的各个可变因素之间的关系作出初步假定,或依据理论推测出他人的经验。
4、制订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研究方案要在充分的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
研究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项目:
(1)课题提出的背景。
(2)研究目的和目标。
(3)研究的内容。
(4)研究的方法。
(5)研究的实施步骤。
(6)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7)研究的保证条件。
(三)课题申报、立项程序
1、校级课题
(1)校级课题一般按教师个人向校教科室申请立项,申请立项时间,每年8月至10月。
(2)凡申报校级课题须详细填写《蓬朗中学课题研究计划》(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校教科室存档。
(3)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和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
(1)市级课题一般按五年规划向市教育科学研究室申请立项一次。
(2)凡申报市级课题须详细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经校长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3)经市教科室课题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由市教科室盖章公示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则作为校级课题。
3、立项课题必须由市教科所组织专家从选题方向、研究价值、方案制订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批准后确定为正式的研究项目。申报教科所系列的高一级课题,原则上必须逐级推荐申报。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四条立项课题开题制度
1、课题开题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校教科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材料方可开题。材料包括:
(1)课题开题通知。
(2)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3)课题方案。
(4)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1)宣读立项通知。
(2)课题背景介绍。
(3)介绍课题方案和实施计划。
(4)课题咨询与论证。
(5)开题会总结。
3、校级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的不同,邀请校内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开题应邀请区教科室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室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条立项课题研究按《研究方案》由课题组成员分工负责实施
课题组设负责人(组长)一名,负责方案的制订,立项申请,并全程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课题研究,掌握研究进展。
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要注意收集,整理、分类并存档。
第六条课题中期成果催报、检查制度
课题研究每一阶段结束时,校教科室按时检查每一课题的进展情况,课题负责人应向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
校教科室通过定期召开课题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沟通研究经验体会。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课题完成有困难的,学校则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课题承担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个别确认无法完成的,则给予撤消处理。
第七条结果鉴定制度
1、凡立项研究课题,都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学校的市级课题结题鉴定
(1)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立项审批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时提供研究总结报告、成果主件、附件及相关材料。
(3)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研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
(4)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4、学校的市、区级课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区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第五章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推广与奖励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有:
1、校内教育教学论文、教材、资料集。
2、在区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3、课题中期报告、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第二条教育科研成果级别
一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市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市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二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区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区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区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三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校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20xx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校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校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教育科研成果级别由校教科室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有争议的,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第三条教育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存档
1、校教科室负责全校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各部门和学校教职工须及时将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送交校教科室登记,未登记的教育科研成果,不得作为以后工作考核、评奖、计算科研奖金和评聘职称的依据。
2、在登记教育科研成果时,必须向校教科室提供成果原件,否则不予登记。
3、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后,校教科室留一份成果原件存档;不便留原件的,必须留1份复印件,以确保资料完整。
4、当作者需要取走存档的成果原件时,必须留下复印件。
第四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论文)评选活动,评出本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论文)一、二、三等奖,并予以奖励。
教育科研奖励有精神奖励、奖励和物质奖励三种。精神奖励主要指各种表彰活动;奖励是将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科研工作与教师评职、评优、骨干教师培养等挂钩,实行科研工作成绩好,评职、晋级等优先的;物质奖励主要指发奖金、资助深造等。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教育科研工作中成果显著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审过程中,学校应重视其教育科研工作业绩的考评,保证其应有的权重。
第五条科研成果的交流
教科室定期召开全校性的课题结题汇报会或科研成果发布会,为教师搭建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同时把教师课题研究的成果作为学校科研的资源,为其他教师提供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
第六条科研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对日常工作研究和课题研究的成绩,凡有推广价值的,用各种形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推广方式有:
编辑教师教育科研论文集。
召开现场会:如现场观摩、会议介绍、专题研讨、经验报告等。
上述成果推广工作,应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中。
第六章教育科研工作计划管理
1、学校必须切实制订出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以便使学校教育科研活动方向一致、目标明确、协调配合。
2、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的主要依据:一是昆山市教育科研规划;二是本校教育科研的实际现状、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3、具体的教科研规划应包括指导思想、教育科研目标、阶段任务及实施方法、措施等。制订规划时,必须把科研项目按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规范大小,区分出不同的层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教育科研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4、教科处根据市教科室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统一部署,密切协调,使学校的全部科研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系统。
5、学校科研规划由教科室负责制订,报校长室审定后执行。
第七章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第一条教科室专、兼职人员,必须选拔教育观念先进,热心教育科研,有研究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骨干教师应担任一项课题的负责人或指导其他教师的课题研究。教育科研工作的业绩应作为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条学校定期对教科室干部或科研骨干进行培训,如专题研讨、专家讲学、外出学习考察等。
第八章教育科研情报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一条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
1、教育科研情报资料主要有一般动态情报资料、深层动态情报资料、专题情报资料三种。
2、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流程为收集与生产、整理与加工、交流与传递、储藏与存档、吸收与利用。
3、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第二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1、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2、教育科研档案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5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二、课题月报制度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三、课题成果鉴定及推广制度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 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四、课题奖励制度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大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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